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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凱斯西儲大學(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化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化學系學士. 相關資格:SA8000 主導稽核員(社會責任國際組織(SAI) 登錄);EICC-Apple Supplier Responsibility Audit Program 主導稽核員 (Apple Computer 認可登錄);ISO14001 主導稽核員(RABQSA 登錄);ISO14001 主導稽核員訓練課程講師 (Lead Tutor, IEMA 登錄);OHSAS18001 主導稽核員(SGS 登錄);TOSHMS主導稽核員(SGS 登錄);IECQ HSPM QC 080000電子電機零件及產品之有害物質流程管理系統稽核員(SGS 登錄); OHSAS18001 內部稽核員訓練課程講師.

2009/06/02

企業要如何應對通過BSCI稽核?

近來很多台灣企業常被國外客戶要求:「必須通過BSCI的稽核,才有後續接單的機會」。個人觀察到一些廠商應對的現象及結果,綜合出以下台灣企業因輕忽其重要性而發生的問題:

1.有些廠商低估了未通過BSCI稽核的嚴重後果,結果是「客戶不滿意,進而取消訂單」。BSCI稽核報告會被上傳到BSCI的聯結網站上,一旦被列入黑名單而失去了一家國外客戶的訂單,也可能被另一家國外客戶列入拒絕往來戶,那恐怕會是更嚴重的損失了。

2.有些廠商剛開始以為要通過BSCI沒什麼困難,公司已通過ISO 9001或者已建立些許制度,只要再「土法練鋼」一下,不用找專業BSCI輔導顧問,應該可以通過BSCI稽核,但結果是「鮮少有廠商能在第一次稽核就通過,大部份都被判定未通過稽核。接續而來面臨的問題就是客戶不願下單,這時廠商才開始想到要找專業顧問協助解決棘手的問題,但已錯失很多商機。」

3.大部份台灣廠商還是不了解BSCI是什麼?即是已建立ISO 9001或者甚至已獲得SA8000認證的廠商,有些廠商對於「什麼是BSCI?」還是『霧茫茫』,在未經專業輔導諮詢前,很多廠商並不清楚要如何準備及面臨BSCI的稽核,尤其是國外客戶常要求廠商在限期內要通過稽核,對廠商更是一大考驗。


個人認為:「至目前為止,很少有廠商在BSCI驗證前,先想到要尋求相關的顧問諮詢。大部份客戶都是第一次被判定未通過後,面臨客戶可能取消訂單壓力下,才急得找專業顧問來協助解決問題,已浪費很多時間,也影響了營運績效。」

至於「企業要如何應對BSCI的稽核?」,在此先簡要介紹及重點分析,希望能協助企業先對BSCI有入門認知,並能從容應對BSCI的稽核,「建議廠商最好是一開始就尋求相關的專業顧問諮詢,可以減少無謂的成本支出。」

BSCI(Business Social Compliance Initiative),是由歐洲所制定的「企業行為準則」(COC, Code of Conduct),為跨國企業的零售商或貿易商監督其全球之供應商或製造商的社會責任績效的共同標準。簡言之,通過BSCI稽核也就是供應商或製造商能否接獲客戶訂單的重要關鍵。

BSCI稽核項目包含三個部份:

第一部份:公司基本資料查驗

第二部份:BSCI標準的符合性查驗稽核結果只要是有任何一個關鍵的稽核項目(條款)不符合要求時,即會被判定未通過稽核。

第三部份:SA8000標準的符合性查驗雖然第三部份(亦即SA8000標準)並非BSCI的要求,但在BSCI稽核過程中列為強制稽核的項目。除非通過SA8000認證,否則在第三部份的稽核項目不可能符合要求。廠商對於第三部份的稽核缺失改善要求,可以選擇部份或全部的予以同意或是拒絕,第三部份的稽核結果係作為BSCI會員的後續資格評量用。

BSCI標準涵蓋勞動條件、人權條款、勞工安全衛生與環保要求。仲衡企管資深顧問黃延榮表示:「由於BSCI標準要求事項繁多,以及不同於其他管理系統標準的稽核方式與內容,除非事先做好充分準備,否則鮮少有廠商能在第一次稽核就通過。如果工廠在BSCI的第一次稽核未通過,工廠就會被國外買主列入黑名單中。但國外客戶(買主)會給工廠一次改善的機會,再排訂另一次工廠稽核,來查證前次稽核缺失的後續改善情形。然而,這另一次的工廠稽核,會視實際情況需要,執行不預警(亦即事先不通知稽核日期)的稽查。」

BSCI稽核時需查驗的文件紀錄包括:
–管理系統相關文件
–通過驗證證書(品質ISO9001 / 社會責任SA8000 / 環保ISO14001/…)
–公司簡介資料
–員工人事檔案
–公司社會責任的相關文件資料
–生產紀錄
–工時(打卡)紀錄
–薪資單
–薪資(含福利、保險)表及相關計算資料
–環保法規要求的證照文件
–安全衛生文件紀錄(包括檢測、訓練等)
–設備、機具的合格證照

建議企業因應BSCI稽核在準備推行BSCI時可規劃為下列三階段:

第一階段:
•勞動法規符合性之清查。
•人事規章適切性之評估。

第二階段:
•針對廠規適切性之檢討及內部溝通。
•配合法規之補救作業。
•建立社會責任相關文件系統及進行教育訓練。

第三階段:
•透過內部查核機制鑑別改善機會。
•追蹤改善缺失項目。
•持續定期監督與審查系統執行績效 。

總之,面對BSCI稽核,最好盡量能夠一次稽核就通過驗證。個人分析:「有的國外客戶會允諾幫被稽核的工廠支付稽核費用,但先決條件是通過稽核才幫工廠支付稽核費;如果工廠在第一次的BSCI稽核未過關,有的國外客戶並不會替工廠支付第一次的稽核費用以及後續改善追蹤的稽核費用。」企業千萬不要低估了未通過BSCI稽核的嚴重後果-痛失訂單。因此,建議廠商在面對BSCI稽核還是要事先做好萬全準備,絕對不要掉以輕心,最好事先尋求相關的BSCI顧問諮詢,可以協助企業達到事半功倍的績效。

2009/03/25

為何全球企業風起雲湧搶建企業社會責任(CSR)管理系統?剖析「SA8000、EICC與BSCI」系統與市場競爭之間的關鍵

天下雜誌在2009年2月份的企業公民專刊中曾提及: 「不景氣的當頭,企業拚命節省成本,然而,在這人人顧荷包的時候,企業社會責任(CSR)卻反而更為重要,其影響力甚至將改變未來的經濟發展。」資深顧問黃延榮也深有同感表示:「近來有很多不論規模大小的企業,不斷詢問我們什麼是企業社會責任(CSR)?為什麼他的重要客戶要求要做CSR稽核?該公司應該要建立SA8000, EICC還是BSCI 管理系統才適合?為何稽核沒通過,我的客戶就說要取消供應商資格,影響後續訂單?我們公司要如何積極因應才對?…..」

一般人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傳統印象大部份都是停留在該企業是否形象良好?是否做了很多公益活動?企業社會責任的說法只不過是一種行銷公關手段而已,對企業營運並沒有直接的助益。但目前全球企業風起雲湧搶建的「企業社會責任(CSR)」管理系統並不只是單純的行銷公關活動而已,在維基百科(Wikipedia)中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說明是:「企業社會責任(英文: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並無公認定義,但一般泛指企業的營運方式達到或超越道德、法律及公眾要求的標準,而進行商業活動時亦考慮到對 各相關利益者造成的影響,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是基於商業運作必須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想法,企業除了考慮自身的財政和經營狀況外,也要加入其對社會和自然環境所造成的影響的考量。利害關係人是指所有可以影響、或會被企業的決策和行動所影響的個體或群體,包括但不限於:員工、顧客、供應商、社區團體、母公司或附屬公司、合作伙伴、投資者和股東。 在這情況下,企業與相關利益者接觸時,試圖將社會及環境方面的考慮因素融為一體。」各國政府及公益組織(如環保團體及人權組織等)越來越要求企業需要對其經營行為負起社會責任。著名管理學大師麥可•波特(Michael E. Porter)在接受「天下雜誌」企業公民專訪時即言:「企業社會責任在每一個國家都已經成為企業領導者不可規避的首要問題」。

黃延榮顧問認為:「企業需考量建置企業社會責任(CSR)管理系統有眾多的利益層面考量,如人權、勞工或環境層面的問題,這些各自代表不同的社會利益主體,他們的利益訴求在很多情況下是無法協調,無法同時兼顧的。企業需要對每個利益主體有明確的認識和準確的判斷,從而作出決定將哪些問題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美國加州大學哈斯商學院責任商業中心總裁 Kellie A. McElhaney指出:「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論點已經不再侷限於企業為何做,而是該怎麼做,才能讓投資人知道其影響力及意義。….McElhaney也呼籲企業要丟棄散槍打鳥式的社會責任方式,準確的結合企業核心競爭力,將社會責任帶到企業的運作中。」

有鑑於目前的媒體資訊大部份著重在宣揚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但對其衍生的相關管理系統如SA8000,EICC及BSCI等社會責任標準介紹及差異分析卻很少著墨,大部份企業面臨客戶要求稽核的實際問題時,大多不知所措。在此,簡要剖析「SA8000、EICC與BSCI」系統的介紹與差異性,希望初步先協助各企業對社會責任管理系統有最明確的認知,進而協助企業建置最適合該行業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系統。

「SA8000、EICC與BSCI」社會責任管理系統分析與市場競爭之間的關鍵

一.SA8000、EICC與BSCI社會責任標準簡介:

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社會責任標準),係依據國際勞工組織條例所建立之國際性社會責任標準。
EICC:Electronic Industry Code of Conduct (電子工業行為準則),EICC的核心目的是要確保電子及網路通訊產業供應鏈的工作環境安全、尊重員工,及在製造生產流程中,負起環保責任。
BSCI:Business Social Compliance Initiative (商業符合社會責任的行為準則),是由歐洲所制定的「企業行為準則」(COC, Code of Conduct),為跨國企業的零售商或貿易商監督其全球之供應商或製造商的社會責任績效的共同標準。

二.SA8000、EICC與BSCI社會責任標準的差異及市場競爭影響分析:

1.採用遵循此標準的主要行業:

SA8000:各行業別,包括電子業與非電子業。
EICC:主要目的是作為電子業者EICC會員的供應商自律規範。
BSCI:歐盟零售商集團的全球供應商/製造商。

2.標準涵蓋範圍:

SA8000:勞動條件與人權及安全衛生。
EICC:勞動條件與人權、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商業道德。
BSCI:勞動條件與人權、安全衛生與環保要求。

3.標準的條文差異:

SA8000:在SA8000並沒有環保與產品有害物質含量管制相關要求,
主要為有關勞動條件及其管理系統方面的要求,相較於EICC和BSCI標準而言,SA8000一般被視為較嚴格的社會責任標準。
EICC:包括環保(ISO 14001相關)要求與產品有害物質含量(QC 080000)相關管理等條文。
BSCI:可視為SA8000要求的入門版。但不若SA8000有較多的管理系統要求。然而,在BSCI還包括另一部份的進階稽核項目,會強制要求稽核是否符合SA8000標準條文的要求,但這部份的稽核結果只是作為最佳管理實
務(Best Practice)的參考,並不影響BSCI整體稽核結果。被稽核廠商可自由選擇同意或不同意在SA8000這部份稽核的改善建議,目的是鼓勵被稽核廠商尋求SA8000驗證。另外,BSCI有環保相關要求,但沒有與產品有害物質含量相關要求。

4.是否為強制的稽核要求?

SA8000:依據特定客戶的要求而定。
EICC:為EICC會員的第一層供應商者,會被強制要求必須通過稽核。供應商是否會被其客戶要求接受EICC稽核?一般是先由客戶要供應商填寫自我評估問卷,再依據客戶對其供應商執行風險評估的結果,來判定是否要稽核此供應商。如果供應商已取得包括品質管理系統ISO 9001、環境管理系統ISO 14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OHSAS 18001、以及社會責任管理系統SA 8000等國際標準的認證,通常得免除接受EICC的稽核。
BSCI:為BSCI會員的第一層供應商者,會被強制要求必須通過稽核。供應商是否會被其客戶要求接受BSCI稽核,客戶對其供應商的風險決策模式與上述的EICC方式類似。由於BSCI為SA8000要求的入門版,如果供應商已取得包括社會責任管理系統SA 8000等國際標準的認證,通常得免除接受BSCI的稽核。

5.不符合社會責任標準的可能後果:

供應商或製造商如未能在客戶要求的期限內通過稽核,將可能會被其客戶降低供應商資格的評等或取消合格供應商的資格。

6.通過社會責任標準對市場競爭的影響:

SA8000:企業社會責任日愈受到跨國公司重視,通過驗證對企業市場競爭利基有加分效果(全世界目前通過SA8000驗證的企業尚不超過2000家)。
EICC:EICC會員之合格供應商的基本條件之一。
BSCI:BSCI會員之合格供應商的基本條件之一。

7.稽核屬性分析:

SA8000:第三者稽核,由被稽核廠商委託驗證公司執行稽核。
EICC:第二者稽核,多由客戶(EICC會員)委託其認可的驗證公司對客戶的供應商稽核。
BSCI:第二者稽核,多由客戶(BSCI會員)委託其認可的驗證公司對客戶的供應商稽核。

8.是否通過稽核的判定:

SA8000:由驗證公司稽核的結果判定。
EICC:由客戶(EICC會員)判讀驗證公司的稽核報告來決定。
BSCI:由客戶(BSCI會員)判讀驗證公司的稽核報告來決定。

9.是否需要後續持續稽核:

SA8000:核發國際認證組織認可的通過SA8000驗證之證書,之後需每半年接受定期追查。
EICC:客戶審查稽核報告內容及決定是否通過稽核,並決定後續追蹤的需求及稽核期限。
BSCI:客戶審查稽核報告內容及決定是否通過稽核,並決定後續追蹤的需求及稽核期限。

落實勞工權益是「企業社會責任」最重要的課題

近年來國內媒體大力倡導「企業社會責任」,常舉辦台灣企業的社會責任評比,找了很多政府及學者專家為評審,卻忽略邀請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非政府組織如民間環保或人權組織團體為評審,在評比的焦點項目與客觀度方面,是否可真實反映該企業的社會責任,仍有待國際標準的考驗。

事實上,台灣企業對社會責任的實踐還在初步的階段,目前台灣一般企業大多已開始著重符合綠色CSR的環保及安全衛生要求,但在落實勞工權益上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企業在節省營運成本之際,不只要持續關注環境保護,更要將「關注員工」化為「企業社會責任」最重要的具體行動,而不只是流於文字口號或包裝公司的公關而已。

2009/03/04

電子業廠商如何與國際客戶成功架構起綠色供應鏈?

EICC是所謂的「電子產業自律標準」,其英文全名是Electronic Industry Code of Conduct。EICC的核心目的:是要確保電子及網路通訊產業供應鏈的工作環境安全、尊重員工,及在製造生產流程中,負起環保責任。

EICC標準是由多家從事電子產品生產的公司,包括Celestica、Dell、Flextronics、HP、IBM、Jabil、Sanimina SCI及Solectron等公司,在2004年6月到10月期間聯合起草,於2004年10月發布第一版標準。目前的最新版本為2.0版本,係於2005年10月修訂公告。(http://www.eicc.info/index.html)

參與EICC的會員有責任須對其全球供應商/製造商進行稽核。截至2008年,已有超國三十家電子業大廠加入EICC會員,諸如Microsoft,Hewlett-Packard,IBM,Intel,Dell,Philips,
Sony,Lenovo,Lexmark,Apple,Foxconn,Quanta computer,Acer,LITE-ON...等都已是EICC會員。由於EICC稽核是屬於強制性的稽核,供應商或製造商如未能在客戶要求的期限內符合EICC標準,將可能會被其客戶取消合格供應商的資格。

EICC標準包括五個部份:勞動條件與人權、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管理系統要求、企業道德規範。總共有38大項的條文要求。由於標準條文涵蓋的相關議題範圍,企業應先就標準要求來執行現況符合性評估,以了解有哪些缺失尚待改善,以及包括需制定或整合修訂哪些文件。

在勞動條件與企業道德規範方面,如果並未建制社會責任管理系統(例如:SA8000或BSCI),基本上,也至少需要有書面的社會責任政策,並在公司內部宣導與溝通。依據標準相關要求而制定的社會責任管理手冊,對於提昇員工的訓練與認知方面,會是很有幫助的工具。

在安全衛生與環境保護方面,由於EICC並非指針對符合性做稽核,它也有管理系統方面的一些要求,如果尚未建制環境管理系統(例如,ISO14001)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例如,OHSAS18001),可考慮先整合及修訂現有的相關管理文件以符合EICC的管理系統的條文要求。

資深顧問黃延榮建議電子業客戶們:「近年來,綜觀國際大廠EICC稽核的模式,強調的是持續監督與改善,以有效的管控供應鏈風險。企業應考量整合現有的管理系統,包括品質、環保、安全衛生及社會責任等相關事項的管理,落實內部檢查與持續改善的機制,方是有效因應EICC稽核的最佳之道。」

2009/02/24

台灣企業如何因應國際客戶BSCI的稽核在全球不景氣中掌握致勝商機

BSCI是時下諸多社會責任標準的一種,它的英文全名是Business Social Compliance Initiative,這項 「企業營運符合社會責任行動」 是由毆洲所制定的「企業行為準則」(COC, Code of Conduct),為跨國企業的零售商或貿易商監督其全球之供應商或製造商的社會責任績效的共同標準。以往在歐盟許多國家,包括德國、法國、荷蘭、芬蘭、瑞典、英國加拿大的零售商集團都有各自訂定對其供應商的「企業行為準則」(COC, Code of Conduct),而BSCI也正是要整合這些COC標準而制訂。

BSCI的組織是會員制,由這些跨國零售商組成,參與BSCI的會員有責任須對其全球供應商/製造商進行稽核。由於BSCI稽核是屬於強制性的稽核,供應商或製造商如未能在客戶要求的期限內符合BSCI標準,將可能會被其客戶取消合格供應商的資格;如果是已經生產完成的產品,也將會被迫暫時停止出貨,一直到供應商/製造商對於BSCI稽核的缺失的有所改善,直到客戶滿意改善的結果為止。資深顧問黃延榮表示:「台灣企業目前大多對於BSCI的稽核內容及要求不太清楚,一方面是因為資訊宣傳不夠普及之故,另一方面是企業缺乏專業輔導受訓管道,以致於面對國際客戶到廠稽核時,經常不知如何因應,造成商機流失危機。」

BSCI標準涵蓋勞動條件、人權條款、勞工安全衛生與環保要求。有十大項條文要求,條文相關的議題包括遵守適用勞動法令、自由協商與集體談判、禁止歧視、薪資福利、工作時數、工作場所的安全衛生、禁用童工、禁止歧視與懲罰措施、環保與安全議題、以及管理系統要求。

黃顧問表示:「BSCI稽核的方式除了現場檢視、查驗文件紀錄,尚包括員工面談等。一方面,由於稽核的項目不少;另一方面,稽核的時間(對於中、小規模的工廠,通常是一天)也相當緊湊。因此,稽核過程中工廠針對於特定的條文要求,若未能提出符合性的相關證據,即會被判定缺失。」,缺失依據實際執行的落實度及風險,會分級為重大缺失或次要缺失。依據缺失情節的輕重緩急,會被要求立即改善或限期改善;若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改善,工廠的供應商評等會被其客戶降級,可能的結果就是客戶停止下單、取消合格供應商的資格;如果是已經生產完成的產品,也將會被迫暫時停止出貨。因此,黃延榮顧問以其多年輔導台灣企業及協助國際客戶稽核台灣廠商的豐富經驗建議:「台灣廠商面對國際客戶BSCI的稽核,必需事先做好萬全準備,若不謹慎因應,將可能痛失訂單,將面臨更險峻的經營問題。」

2008/12/17

通過OHSAS18001國際驗證,廠商可增加國內外訂單機會

勞委會推動國內跨部會與跨國際化之伙伴合作,TOSHMS與OHSAS18001朝「一驗二證」發展,今年即可實施驗證,滿足國內企業「獲取國際驗證」與「符合國內規範」的雙重需求,達到保障勞工安全健康及提昇企業競爭力之雙贏目的。

目前國際間廣為運用於企業內之系統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以英國標準協會(BSI)於1999年所出版OHSAS18001(2007年改版)及國際勞工組織(ILO)於2001年所公布ILO-OSH指引為主,其中OHSAS 18001為一可驗證之管理系統文件;而ILO-OSH則以指引方式,提出安全衛生管理具體可行的作法和工具。為提升整體產業安全水準,勞委會96年特別整併上述ILO-OSH與OHSAS 18001之要項,結合該二套制度的優點,於96年8月13日發布「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Taiwan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s, TOSHMS),將傳統重點式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制度邁向系統化與國際化發展,大幅提升國家競爭力。

勞委會為進一步落實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推動,已研修相關法規,要求僱用勞工300人以上之高風險事業單位需優先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與經濟部標準局、英國標準協會合作研擬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驗證規範,提供一般事業單位作為安衛管理成效之驗證標準。該驗證規範今年已可實施驗證,發出TOSHMS驗證合格證書。對於通過TOSHMS驗證者,於國內將規劃作為國家工安獎與優良單位之選拔要件、政府採購案之廠商安衛能力證明、以及產業保險減低風險費率之佐證等措施,對外亦可因獲OHSAS18001國際驗證,而增加訂單機會,提昇競爭力。

2008/11/27

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提昇企業環保績效

為因應國際環境保護趨勢及企業『永續發展』的使命感,由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簡稱ISO)的TC 207技術委員會所研擬制定的ISO14000系列國際環境管理標準乃應運而生。其中的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規範,第一版係於1996年公告,目前已於2004年增修至第二版並公告實施。此標準適用於世界各地,任何行業,不同規模的組織與公司,其宗旨是在確保生產商及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活動及服務的過程中,皆符合環境管理標準的要求。

ISO 14001係一國際性「環境管理」驗證標準,對已實施ISO 9000或其他管理系統 的廠商而言,建立ISO14001 將不致造成其管理上的負擔,甚可提昇全方位的管理效率,因ISO 14001系統架構可與ISO 9000 或OHSAS18001相結合。

ISO14001之宗旨,除了致力於全球環境保護,提供世界性標準給各個行業及國家驗證申請證書,管理內容與世界各地環保要求步調一致,提供誘因使企業與消費者達到雙贏境界。取得認證可保持公司外銷的競爭力及提昇公司形象之外,最重要的目的在於藉此管理系統的推動來增加公司營運的環保績效,降低因環境保護方面的疏忽所造成的財務損失和經營風險,以及提昇經營效率,建立永續發展之經營基礎。

2008/11/18

社會責任標準SA8000中的『禁止歧視』的條款

在做社會責任(SA 8000)稽核時,廠商常常會提到在SA8000標準中有關『禁止歧視』條文的要求,在公司治理實務上有時會遭遇兩難的情況。例如, 在招募新人時, 要求新進員工在健康檢查項中做B型肝炎檢驗的項目,公司這項要求是否違反『禁止歧視』的條款? 如果檢驗的結果是陽性反應,是否就不予聘用?

如果特定的健檢項目的檢驗結果,公司將其作為聘用與否的條件,而不是基於工作勝任能力的考慮,恐怕已明顯造成聘用條件上的歧視。或許公司的本意並無歧視而提出這樣的解釋,某些特定健檢項目的檢查這是公司為了員工健康著想。然而, 真的是如此嗎? 這樣的理由是否有足夠的說服力及正當性? 公司恐怕得就特定健檢項目的檢驗結果與該職務勝任能力之間的關聯性提出合理的解釋,否則, 很難不被質疑有歧視之嫌。

如果轉換至另外的場景,目視檢查的精密作業操作,並不適合在視力方面弱視的人員, 這是從確保能否達成工作任務來考量。在噴漆房有機溶劑的作業環境,即使員工佩帶防護面罩等防護具,但對於有氣喘體質者,如果考量安全與健康因素而加以工作設限,就其設限目的而言,本意也並無歧視。

此外,在人員面談資料或員工履歷中,要求員工填寫宗教信仰、政黨屬性、婚姻狀況等資料,是否存在著“潛在的”歧視? 可能得檢視一下,這些資料是否與員工的工作能力或是人事升遷考核有關。如果無關,為何需要員工填寫這些資料?如果公司執意要員工填寫這些無關工作勝任能力的「個人資料」,也並不符合『禁止歧視』的條款。

在以往做社會責任(SA 8000)稽核時,時而發現公司的一些「廠規」雖說是由來以久,但也可能不盡符合社會潮流。例如,在稽核時曾經看過這樣的廠規: “…員工須遵從生活公約,不得穿著奇裝異服,…男性員工不得長髮披肩,…違反規定者將依公司規定予以嚴懲,經兩次勸告而不予理會者,公司可逕予解雇,員工不得有任何異議。…”這通常是公司本身並不清楚還有這樣的廠規存在,管理階層得知這樣的情況後,就考慮直接刪除修改,因為總是要展現泱泱大公司的風範。